政治正義讓個人與公共的道德情感持續轉變,
法律思考不能自外於社會價值與個人情感。
納思邦教授以精彩論述將情感、法律、政治揉而為一,旁徵博引文學、宗教、哲學、倫理各方文獻,綴以詩歌、神話、經典,爬梳了影響現代法律形成的「憤怒」、「寬恕」等情感價值的歷史根源及脈絡,並探究它們與正義的關係。
書中首先剖析「憤怒」何來及其在許多領域的應用,包括人際關係、職場、刑罰體系,論述憤怒與經常隨之而來的報復心態在規範與道德上的錯誤。接著探究宗教與文化意義下的「寬恕」,主張以超越寬恕的「慷慨」作為追尋正義與立法之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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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書一開始便以古希臘知名悲劇作家艾斯奇勒斯的三部曲《奧瑞斯提亞》(Orestia)概括了核心論點。在該劇的最終,雅典娜通過建立法院、法官和陪審團,結束了血腥的復仇循環。理性制定的法律取代了古老的復仇女神,但憤怒和報復沒有被放下,只是被改造了。
納思邦透過神話故事闡釋了在規範層面上,「憤怒」如何「總是成問題的」。憤怒預設了兩個觀念:一,在重要的人或事上,犯下了嚴重的錯誤;二,如果犯錯者以某種方式吃到一些惡果,那會是件好事。而為憤怒辯護的方式通常有三種。首先,憤怒對尊嚴和自尊來說是必要的,沒有它,溫順的人會被壓制和羞辱。其次,如果不對犯錯者發怒,就不是認真對待他們。第三,憤怒是對抗不義的動力。
然而,納思邦拒絕這三種主張。在政治領域中,她以甘地、馬丁路德金恩和曼德拉為例,證明在不訴諸憤怒行動的情況下,也可以擁有力量、尊嚴和反抗不義。
那麼寬恕呢?在納思邦看來,寬恕不見得謙順溫和。相反的,寬恕與憤怒有著內在的聯繫。寬恕的「道路」始於人們對於他人所造成的傷害感到極度憤怒。然後透過某種包含面對、認錯、道歉與「處理」在內的程序,受傷害的人以勝利之姿崛起,消除憤怒的情緒,他的主張獲得理解而願意施予不憤怒的恩惠。納思邦稱之為「交易式寬恕」。
納思邦主張,我們應該向前看,而不是停下來赦免罪過,就好像傷害過我們的人在請求我們的赦免。她以南非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為例,那是一種寬恕的建設性替代方案,人們只被要求承認自己做過些什麼,摒棄了「貶抑、懺悔、悔罪和寬恕的機構」。
法律思考不能自外於社會價值與個人情感。
納思邦教授以精彩論述將情感、法律、政治揉而為一,旁徵博引文學、宗教、哲學、倫理各方文獻,綴以詩歌、神話、經典,爬梳了影響現代法律形成的「憤怒」、「寬恕」等情感價值的歷史根源及脈絡,並探究它們與正義的關係。
書中首先剖析「憤怒」何來及其在許多領域的應用,包括人際關係、職場、刑罰體系,論述憤怒與經常隨之而來的報復心態在規範與道德上的錯誤。接著探究宗教與文化意義下的「寬恕」,主張以超越寬恕的「慷慨」作為追尋正義與立法之依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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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書一開始便以古希臘知名悲劇作家艾斯奇勒斯的三部曲《奧瑞斯提亞》(Orestia)概括了核心論點。在該劇的最終,雅典娜通過建立法院、法官和陪審團,結束了血腥的復仇循環。理性制定的法律取代了古老的復仇女神,但憤怒和報復沒有被放下,只是被改造了。
納思邦透過神話故事闡釋了在規範層面上,「憤怒」如何「總是成問題的」。憤怒預設了兩個觀念:一,在重要的人或事上,犯下了嚴重的錯誤;二,如果犯錯者以某種方式吃到一些惡果,那會是件好事。而為憤怒辯護的方式通常有三種。首先,憤怒對尊嚴和自尊來說是必要的,沒有它,溫順的人會被壓制和羞辱。其次,如果不對犯錯者發怒,就不是認真對待他們。第三,憤怒是對抗不義的動力。
然而,納思邦拒絕這三種主張。在政治領域中,她以甘地、馬丁路德金恩和曼德拉為例,證明在不訴諸憤怒行動的情況下,也可以擁有力量、尊嚴和反抗不義。
那麼寬恕呢?在納思邦看來,寬恕不見得謙順溫和。相反的,寬恕與憤怒有著內在的聯繫。寬恕的「道路」始於人們對於他人所造成的傷害感到極度憤怒。然後透過某種包含面對、認錯、道歉與「處理」在內的程序,受傷害的人以勝利之姿崛起,消除憤怒的情緒,他的主張獲得理解而願意施予不憤怒的恩惠。納思邦稱之為「交易式寬恕」。
納思邦主張,我們應該向前看,而不是停下來赦免罪過,就好像傷害過我們的人在請求我們的赦免。她以南非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為例,那是一種寬恕的建設性替代方案,人們只被要求承認自己做過些什麼,摒棄了「貶抑、懺悔、悔罪和寬恕的機構」。